close

前不久小丸子的老師跟我說到觸覺敏感,

有種觸覺過度敏感所以人家一碰到就會哇哇叫

還有一種就是不敏感,所以很愛去弄人家,

哈哈我想我家的就是那個不敏感吧!

所以整天去捉弄同學呀~~~

老師告訴我要幫他做減敏訓練

藉由刷子去刷背刷身體做改善,

專注力也可以一併改善唷!

這不就是我一直在研究的『觸覺刷』、『感覺統合』嗎?

 

究竟何謂感覺統合?

根據維基百科:

感覺統合的定義是指一種神經過程,用以組織來自身體及環境的感覺訊息,

好讓個體可以有效運用其肢體與環境互動。

若感覺統合出現障礙時,會產生知覺、語言、認知障礙、情緒及行為控制不良等問題,

也就是無法正常與外界事物反應。

異常反應:

  • 將訊息完全抑制、肢體無反應或反應遲鈍(例如:自閉症)。
  • 將訊息過分反應、造成焦慮、不專心(例如:過動兒)。

異常的原因

  • 遺傳:先天性障礙,此類在治療上改變有限。
  • 環境的毒素:例如鉛中毒造成腦部的傷害。
  • 腦部缺氧:幼兒在腦部生長期中,受到缺氧傷害。
  • 感覺的剝奪:A.外來刺激太少 B.活動空間太少 C.模仿對象太少。
  • 人類的感覺有本體感覺和前庭感覺,又稱本體平衡和前庭平衡。
  • 本體感覺—由本體肌肉來反應訊息,維持本身平衡。
  • 前庭感覺—由內耳管制平衡。

異常的症狀

  • 對觸覺、視覺、聲音等刺激有過度敏感的現象。
  • 對感覺刺激敏感度過低(遲鈍的反應)。
  • 活動量不尋常的高或低。
  • 協調性障礙—常撞到東西、常摔跤、困難複雜的動作組合會形成不知如何著手,順序雜亂,無法一貫完成等現象。
  • 行為組織能力差一處理事理缺乏計劃。
  • 語言、動作發展遲緩,或學業成績低落。
  • 自我管理差,生活自理產生問題。

 

異常的行為表現(我發覺紅色的都是小丸子的狀況呀!)

  • 很容易從椅子上跌下來。
  • 經常碰掉書桌上的東西。
  • 一般而言,行為有些混亂、無組織
  • 與同年齡小孩比較,動作較笨拙且不協調
  • 容易被外界聲光或鄰座同學的舉動所分心。
  • 上課時左顧右盼,維持注意力的時間短暫。
  • 對壓力的忍受度低,或容易感到挫折。
  • 做白日夢或無法注意周圍事物,但聽力正常。
  • 容易興奮
  • 情緒轉變快速。
  • 有攻擊性行為,如碰撞或推倒他人。
  • 厭惡別人的觸摸。
  • 排拒從事較污穢的活動,如玩泥巴、用手指畫畫等。
  • 過動,如無目的性地動個不停。
  • 活動過少且動作緩慢。
  • 語言能力有問題,如構音障礙(例如:發音問題)。
  • 精細動作協調性不佳。
  • 智力正常,但對閱讀或數學的學習有困難。

治療原則

感覺統合運動訓練,並非在補強其運動能力的不足,

而主要是藉著提高運動的體能和技能的過程,

來培養感覺統合失調兒童更積極、專注的態度,以發展健康的人格。

  • 越早治療越好把握3至5歲治療黃金期。
  • 療效的產生約半年至一年。
  • 必須反覆治療。
  • 改善粗動作、精細動作之協調能力。
  • 對感覺刺激之反應正常化。
  • 促進語言發展。
  • 促進組織能力。
  • 改善過動。
  • 增進視線接觸。
  • 增進注意力持續度。
  • 學業進步。

 

在這之前我就一直懷疑小丸子是不是感覺統合失調,

也就連帶很多情緒障礙、大小動作不協調,

因此研究了一下感覺統合課程,

但發現似乎跟職能物理課程差不多,

因此就沒有刻意帶他到市面上所謂的感統課程了,

就是繼續到醫院做復健!

那天老師跟我提到觸覺刷,他自己也是這樣幫他小孩刷呀刷的,

且老師也說到不一定要觸覺刷,

他是用鬃毛刷,我才知道原來不一定要用正統的刷子,

原來其他材質也可以,

於是我找出家裡本來我自己在按摩用的體刷。

話說媽媽我自己去SPA時,

就很享受呀!因此替小丸子展開了

每天晚上開始了按摩時光,

拿出乳液跟孩子說我要幫你按摩唷!

一開始他還有點不要,可能搞不清楚媽媽在幹嘛吧!

後來天天跟我說媽媽我要按摩了嗎?

在他身上抹上乳液後,就用體刷刷刷背、刷刷手、刷刷腳,

一邊唱著小星星,這孩子享受的咧!

最後在用手按摩一下他的頭部幾個穴位,百會穴、太陽穴、印堂穴以及中指第一個關節的部分,

就可以讓孩子安心入睡囉!

那幾個穴位也是中醫師跟我說的,

可以天天幫他按壓,幫助他情緒的舒緩,

每日的按壓勝過於去針灸,

因為我家小丸子還不是那麼受控,

醫生覺得還不是那麼適合傳統針灸呀!

體刷刷身體持續了將近半個月左右,

感覺好像真的有改善他的情緒狀況耶!

似乎比較穩定了,

至於專注力還需要繼續加油呀!

他的專注力真的太低太低太低了~

沒有一個玩具可以讓他玩超過三分鐘呀!@@

希望可以持續下去得以幫助他呀!

 

 

arrow
arrow

    Vicky.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